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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兴生态停车场项目河沙采购(第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4作者:来源: 点击:
采购人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协兴生态停车场项目河沙实施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太阳成集团tyc7111cc
(二)项目名称:协兴生态停车场项目河沙采购(第二次)询价
(三)项目概况:协兴园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位于邓小平故里景区南门旁,属于大型停车场。总用地面积约46550?,新建建筑面积390?。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室外停车场、电器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四)供货期限:暂定5个月,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交货地点:协兴生态停车场项目范围内甲方指定地点。
(六)供货数量及控制价
1.本项目河沙的控制单价为108元/吨,采购数量为970吨,详见报价表(附件一)。
2.控制单价为到场价,包含原材料费、开采费、装卸费、安全费、过路过桥费、管理费、劳务费、运输费、存储费、利润、税费(不含增值税)、验收等完成供货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支付结算
1.计量方式: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过磅,最终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计量,过磅费由中选人支付。
2.支付方式:实行按月支付,次月支付上月中选人已供合格计量价款的97%(含增值税),剩余3%(含增值税)在全部采购供货完成且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派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后30日内支付。支付前,中选人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关结算资料和采购方认可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票。
3.付款方式:结算资料经采购人审批后,由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至中选单位账户。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个体工商户;
(二)信誉要求:报价单位近3年(2020年11月13日至今)未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三)其他要求:无;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具体需求
(一)质量要求:
1.满足《建筑用沙》(GB/T14684);
2.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以及项目施工技术及施工设计图要求;
3.含水率应≤5%,超过部分据实扣减。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本次询价实行一次性报价。报价单位按报价表(附件1)要求填写报价。
(二)不允许对报价表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报价保证金
(一)金额:¥1000元。
(二)缴纳方式:递交报价资料时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报价保证金。
(三)退还:非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报价结束后现场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所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1.中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2.报价单位在本次询价活动中提供了虚假响应资料、串通报价的。
六、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担保。通过中选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开户单位:太阳成集团tyc7111cc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 号:51001748636059333666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暂定总价的5%。
3.提交履约保证金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并在签订合同之前。
4.履约担保的退还:全部供货任务完成且完善相关手续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七、报价资料审查
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对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八、中选人确定方式
(一)采购人按最终有效报价(不含增值税)由低至高排序推荐本次采购的中选候选人(1-3名),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有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报价相同,则以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名次。
(二)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被取消中选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开展采购工作或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为中选人,递补的合同单价按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执行。若全部中选候选人均放弃中选资格的,则重新开展采购工作。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十、报价资料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及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0日9时00分。
(二)递交方式: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经营者在广安交投集团9楼会议室(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现场报价,报价资料须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包装袋封面处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报价资料:
1.报价表(详见附件1);
2.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报价人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无需提供,详见附件2);
3.承诺函(须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出具,详见附件3);
4.报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价单位递交的以上报价资料须合法有效,且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六)递交报价资料的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十一、特别说明
(一)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与我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
2.在最近3年内报价单位或报价单位负责人有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行为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询价;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本询价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其他未尽事宜以中选后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发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四川建设网、广安交旅集团官网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女士
电话:0826-2355735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