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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蓝城·桃李湖滨”项目C31地块一三标段专业分包预算编制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5作者:来源: 点击:
我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广安“蓝城·桃李湖滨”项目C31地块一三标段专业分包预算编制服务进行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静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安“蓝城·桃李湖滨”项目C31地块一三标段专业分包预算编制服务。
(三)项目简况:本工项目为新建工程,现正在进行C31地块一三标段施工,其中一标段建筑面积约90298.84m2,三标段建筑面积约50830.54m2。一三标段主体总包已经招标进场施工,本次主要对此两标段总包之外的专业分包内容进行算量并编制招标控制价。
(四)服务期限:
1.总服务期限,以完成C31地块一三标段全部专业分包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并经验收合格为止。
2.各项任务服务期限,以业主下达的任务通知书为准。
注:各项具体任务不得超过对应任务通知书中列明的期限。
(五)服务地点:广安市神龙山片区。
(六)控制价
1.控制价:本次询价控制价为¥99000元(含增值税),详见报价表(附件2)。
2.控制价为含税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工费用、加班费、劳保费、现场办公费用、设备费、耗材费、交通费、管理费、企业利润、税金、风险责任等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服务内容:C31地块一三标段总包之外的专业分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分包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建模提量、对量以及相关服务等。各分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外墙保温与装饰(仅三标段)、室内外交安设施、地下室高低压配电工程、公共区域精装(含软装)、弱电智能化、室外总平工程、电力供水供气市政工程、入户门与防火门、零星工程及其他专业分包工程等(注:部分内容已招标或已施工的除外)(详见合同)。
(八)服务要求:在委托范围内,确保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满足各相关部门对成果资料的验收要求(详见合同)。
(九)支付结算
1.支付条件:一标段全部专业分包招标控制价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40%进度款;所有C31地块一三标段全部分包工程招标控制价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或合同中止,经结算后,支付剩余款项(详见合同)。
2.支付方式:支付前,中选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经验收合格的造价成果资料、结算资料和采购人认可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采购人审批后,由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至中选单位账户(详见合同)。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且在有效期内。
(二)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即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 1 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7万平米的房屋建筑类造价咨询业绩,业绩合同中须含合同价金额、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建模提量等内容)。
(四)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执业证书(注册执业五年以上,即2019年7月1日前注册);
2.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专业技术人员中至少有一名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执业证书。
(五)信誉要求:报价单位近三年(即2021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密封)。报价单位按报价表(附件2)要求报价,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不允许对报价表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保证金
(一)金额:1500元。
(二)缴纳方式:报价保证金须通过报价单位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在 2024 年 7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前到达以下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广安交投公路市政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 号:9550880236179700145
注:报价单位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可以简称)+报价保证金”,因备注不清造成无法辨别报价保证金是否缴纳的,后果由报价单位负责。
(三)退还:非中选候选人所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在中选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候选人的保证金在中选人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1.中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2.报价单位提供了虚假响应资料。
五、代理服务费
询价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定额1000元。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单位:广安交投公路市政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 号:9550880236179700145
六、履约保证金
(一)金额: 合同暂定总价的10% 。
(二)退还: 一标段全部专业分包招标控制价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
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剩余部分在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完善相关结算手续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七、中选人确定方式
(一)按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由低至高确定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1-3名,当符合要求的中选候选人少于3人时,按照符合要求的人数确定),若有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评审并列第一,则并列第一的报价单位由采购人自主确定排名顺序。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二)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或被取消中选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开展采购工作或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为中选人,递补的合同价按递补的报价执行,以此类推。放弃中选资格的,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八、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一)递交截止时间及会议时间:2024年7月12日9时30分。
(二)递交方式: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广高新城A栋3楼开标室(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迎宾大道299号A幢3楼)现场报价,报价资料须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密封袋封面处应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司公章。
九、报价资料递交相关要求
(一)报价单位递交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若报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详见附件1);
2.报价表(详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单位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
6.承诺函(须按我公司提供的格式出具,详见附件3);
7.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料(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4);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四)递交报价资料的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五)报价单位递交的报价资料须合法有效,且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十、报价资料审查
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对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十一、特别说明
(一)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与我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
2.在最近3年内报价单位或报价单位负责人有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行为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询价;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本询价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其他未尽事宜以中选后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四川建设网、广安交旅集团官网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826-2619116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迎宾大道299号
采购人:广安静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交投公路市政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