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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交投租赁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车辆采购(第二次)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作者:来源: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交投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2023年第一批车辆采购(第二次)”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 人:广安交投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2023年第一批车辆采购(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总价106.33万元(其中最高限单价为:大众帕萨特 2023款330TSI星空精英版19.79万元/辆;大众威然 2023款330TSI商务版28.08万元/辆;现代库斯途 2021款380TGDi智爱尊贵版LUXPremium 18.88万元/辆),价格含税含运费、不含购置税。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五)项目概况: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需购置3辆大众帕萨特中型轿车,1辆大众威然中大型MPV,1辆现代库斯途中大型MPV。
(一)车辆品牌、型号及数量:
1.采购大众帕萨特 2023款330TSI星空精英版3辆;
2.采购大众威然 2023款330TSI商务版1辆;
3.采购现代库斯途 2021款380TGDi智爱尊贵版LUXPremium 1辆。
(二)本次采购的汽车大众帕萨特车身颜色为玄武黑,内饰为曜石黑,且车辆的出厂日期不早于2022年9月;大众威然车身颜色为玄武黑,内饰为黑色或棕色,且车辆的出厂日期不早于2022年9月;现代库斯途车身颜色为极地白,内饰为黑色,且车辆的出厂日期不早于2022年1月。具体参数详见附件1《采购车辆参数表》。
(三)交货期限及地点:大众帕萨特交货期限为双方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交付车辆,大众威然、现代库斯途交货期限为双方签订合同后35个日历天内交付车辆,并提供货物的附属产品(如产品使用说明书、车辆登记证等);
交货地点:广安市主城区。
(四)付款方式:交车且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款项。
(五)货物验收:验收由采购方组织,供应商配合。
1.供应商交付车辆后,进入7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质量问题,试用期间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验收。若验收合格,采购人出具最终验收合格报告。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和供应商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存在相互抵触或异议,由采购人在采购相应的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标准及《采购合同》规定之情形,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若供应商出现交货延期的情况按以下方式处理:延期1天扣除5‰的合同价款;逾期交货超过15天或不能交付产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另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5.供应商应将所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本款规定的资料的,必须负责及时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6.产品不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视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三、售后服务事宜
(一)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供应商应如实填写售后服务承诺,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及相关行业规定实行质量保证。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供应商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或部件。对人为损坏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外部环境损坏部份,按厂价收取实际发生的材料费。
(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24小时内响应到场,若无法及时到达,应说明原因并积极联系就近维修店进行施救,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产品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方有权退货、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由此而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报名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一)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站(https://www.swuee.com/#/purchase/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网络竞价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报名、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或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请各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200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保证金交纳方式:须通过报名主体供应商实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转账时请核实招采系统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三)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四)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五)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以供应商成交价与最高限总价折算的下浮比例同比折算各品牌车辆合同单价,即各品牌车辆合同单价=各品牌车辆最高限单价*(供应商成交价/最高限总价)。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报名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函扫描件(加盖鲜章)。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注:在项目公告结束前供应商可多次更新上传资料,公告结束后上传的资料将无法更新更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公告结束后统一审核供应商上传的资料,资料审核不通过或者保证金未足额交纳的供应商无法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一)公告期:2023年3月15日09:00至2023年3月21日17:00。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1063300元;
(2)减价幅度:1000元;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一)本项目各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本次竞价过程及结果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6000元。
本次竞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四川建设网、广安市人民政府网、广安交旅集团官网上发布以公告形式发布。
采购人:广安交投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0826-2619125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