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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市岳池(九龙)至华蓥(阳和)干线公路工程(广安区段)不动产权籍调查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9作者:来源: 点击:
我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广安市岳池(九龙)至华蓥(阳和)干线公路工程(广安区段)不动产权籍调查服务实施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情况
(一)工程概况:广安市岳池(九龙)至华蓥(阳和)干线公路工程(广安区段)全长17.3公里,起于枣山物流园区,止于清溪口大桥华蓥段。主线设置桥梁3081米/10座,其中清溪口渠江特大桥全长681.06米,主桥为高低塔斜拉桥。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60公里,双向4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23米。财评预算控制价为10.47亿元。本次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为603523平方米。
(二)服务要求:
1.中选人提供的成果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勘测定界规程》《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流程》及其他技术、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中选人须按照采购人及不动产管理登记机构要求完成地籍测量及权籍调查,并负责与相关部门及村镇等相关协调工作,严格把控服务质量,确保不动产管理登记机构对成果数据检查验收合格,同时协助采购人办理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3.地籍测绘坐标要求:中选人须提供1980西安坐标系宗地图,并提供与2000坐标系转换关系。
4.中选人向采购人提交提供3套纸质成果和1套电子版成果(如有需要增加,应配合提供)。
(三)服务地点:
广安区、枣山园区、华蓥市。
(四)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用地的地籍测量和权籍调查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及村镇等相关工作,同时协助采购人办理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服务开展日期以甲方提供相关基础资料次日起计(若因采购人工作计划发生变更,以采购人最终通知为准)。
二、控制价
1.控制价:人民币89320.00元;大写:捌万玖仟叁佰贰拾圆整。
2.控制价为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野外作业、地籍调查及测绘成果费、签证费、现场踏勘费、差旅费、税金及管理费、会务费、资料费、人工工资、期间国家技术规范变更引发的修改费、仪器设备费、技术服务费、措施费、审查费、利润和各种规费等完成本项目工作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合同履行期间,合同价不予调整,风险和收益均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具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内包含:地籍测绘)。
四、报价保证金
(一)金额:¥1500元。
(二)缴纳方式:递交报价资料时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保证金。
(三)退还:非第一中选候选人的保证金在报价结束现场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
(一)金额:¥1500元。
(二)退还:中选人向采购人提供有效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六、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中选人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要求完成地籍测量及权籍调查等相关工作,并提交宗地图和权籍调查表等相关资料,同时协助采购方办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提交电子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中选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支付前中选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方通过银行转账至合同指定账户。
七、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本次询价实行一次性报价(密封)。报价单位按报价表(附件)要求报价。
(二)不允许对报价表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若有两家及以上的报价单位报价并列第一,则并列第一的报价单位通过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名次。
八、中选人确定方式
1.采购人按最终有效报价由低至高确定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1-3名,当符合要求的中选候选人少于3人时,采购人会按照符合要求的人数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2.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开展采购工作或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为中选人,递补的合同单价均按第一中选人的报价执行,以此类推。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的,均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九、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一)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报价资料必须在2021年12月3日9:00-9:30(北京时间)现场递交至四川广安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楼会议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二)报价资料拆封时间:2021年12月3日9时30分
十、报价资料递交相关要求
(一)报价单位将以下资料(密封)现场递交。
1.报价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四)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十一、特别说明
(一)因中选人原因被我公司取消中选资格或放弃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相关要求等履约的,将被广安交投集团或我公司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二)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自纳入广安交投集团或我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报价人参与本次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与我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
2.在最近3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经营者有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行为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询价;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中选后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发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四川建设网、广安市人民政府网、广安交投集团官网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0826-2355735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
附件:
四川广安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