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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交投蓥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律师尽职调查服务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1作者:来源: 点击:
我公司拟收购广安卓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现对其进行律师尽职调查,就律师尽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人:广安交投蓥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律师尽职调查服务。(简称“本项目”)
(二)标的物概况:广安卓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是由四川红宇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安交投蓥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的,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18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四川红宇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广安交投蓥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9%股权。公司具有房地产三级开发资质,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目前公司资产规模约3.77亿元,房产开发项目成本约3.2亿元,主体工程已完工验收。
(三)标的物地点:广安市旅游集散中心谏议路18号。
(四)计划期限:15个自然日。
(五)范围和内容:对广安卓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律师尽职调查,出具正式有效的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审核意见书。
三、资格要求
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四、文件递交
1、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4日18:30。
2、递交方式:报价申请人需按报价书格式(详见附件)要求装订并密封包装,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逾期送达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邓小平故里游客中心二楼采购合约部办公室。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控制价为5万元(包括但不限于人工、税费、差旅费、食宿、通讯、资料费等完成本项目服务的一切费用),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
2、本次采取一次性报价,不接收提交报价书后对报价的修改。
3、本次采购需满足三家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商方可进行评选。
六、评选办法
文件递交截止后,采购人1个工作日内对报价单位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如最低有效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中选单位。在询价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书逾期送达的;
2、未按要求装订、盖章的;
3、资质文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无效的。
七、中选单位公示:中选公示期为3日,中选公示期无异议后,采购人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单位接到中选通知书后3日内,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八、支付方式:服务方出具有效的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审核意见书并提供采购人认可的发票且完善结算资料后一次性支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广安交投集团官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282632066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邓小平故里游客中心二楼采购合约部办公室。
附件:
广安交投蓥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