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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交投集团广安市前锋(货运站)至枣山(操场坝)干线公路工程废钢筋、废彩钢棚、钢罐询价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7作者:来源: 点击:
我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广安市前锋(货运站)至枣山(操场坝)干线公路工程废钢筋、废彩钢棚、钢罐进行处置,现诚邀符合要求的单位对该批报废物品进行报价。
一、处置物资基本情况
(一)数量:钢筋,约30吨;彩钢棚,约0.5吨;钢罐,约1吨;最终以实际过磅量为准。
(二)起始价:钢筋,2400元/吨;彩钢棚,1500元/吨;钢罐,2000元/吨。
(三)处置期限:5个日历天,合同签订次日起计。
(四)工作内容:中选人负责处置物资的拆卸并装车,并在处置人指定的磅秤重系统过磅称重(崇望废旧物品在崇望拌合站过磅,其余在处置方认可的磅站就近过磅,过磅费用由中选人承担)。中选人须自行组织车辆及装卸人员运输,所产生的车辆运输、过磅、物资搬运、装、拆卸、人工等费用均由中选人支付。中选人不得挑选废旧物品,须打包购买。
(五)处置物资现存放地点:广安市前锋(货运站)至枣山(操场坝)干线公路工程,钢筋主要存放地点:崇望拌和站(崇望乡)、盘龙湾梁场(经开区)、新桥拌和站(新桥乡);彩钢棚、钢罐主要存放点:新桥拌和站(新桥乡);成交后由中选人自行到处置物资存放点提取标的物。
二、展示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报价人自行前往查勘,查勘所产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三、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本次保证金为¥1000.00元。
(二)缴纳方式:中选人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
(三)退还:合同签订且中选人支付预付款后10日内无息退还。
(四)保证金可转为中选人材料购置价款。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计量方式: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过磅重量计量结算;
(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3日内,中选人向处置人支付2万元预付款。处置材料按交易单价×过磅重量,计算得出的总额从上述预付款中滚动扣除,当扣除后预付款余额小于或等于2000元时,中选人应重新补足预付款至2万元,以此类推,直至处置材料装运完毕。
五、安全责任
(一)中选人承担处置物资运输、过磅、物资搬运、装、拆卸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和交通责任。
(二)在处置物资的运输、过磅、物资搬运、装、拆卸过程中,中选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进行工作。
(三)中选人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运输,运输等相关手续由中选人自行负责申报办理,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选人自行承担,同时须接受处置人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挥,确保运输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六、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实行上浮比例报价,报价单位按报价表要求填写上浮比例,各材料单价在起始价基础上按同一比例上浮,即各材料中标单价=起始价×(1+上浮比例)。
(二)上浮比例须为正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结果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若有两家及以上单位最高报价(上浮比例)相同,则并列最高报价单位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七、中选人确定方式
满足本次处置公告要求的且报价最高的报价人为中选人,报价人在起始价基础上进行报价,按有效报价(上浮比例)由高至低确定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签订合同,我公司可以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也可重新开展处置工作。
八、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10:00。
(二)递交方式:报价单位将以下资料现场递交至广安交投集团项目管理分公司9楼会议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1.报价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表(见附件1)。
注:自然人参与的,以上资料由参与人签字捺印;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的,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本次报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资料。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四川建设网、广安市人民政府网、广安交投集团官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鄢先生
电话:0826-2355735
现场查勘对接人:白先生 13882666437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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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