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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交投蓥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安主城区临时占道停车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8作者:来源: 点击:
因广安交投蓥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了广安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即日起广安主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实施主体由广安交投蓥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履行。按照广安市人民政府《研究主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纪要》(广安府议〔2015〕83号)精神,现将主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依据:广安市发改委《关于同意变更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主体的批复》(广安发改〔2016〕85号)。
二、收费标准:中小型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按3元/辆·次收取;停放时间不超过 15分钟的免收占道停车费;车辆驶入停车泊位后,当日收费时段(08:00—21:00)内连续停放至驶离该停车泊位为一次停车,跨越该收费时段连续停放至下一收费时段的,实行分次累加计费,依次类推。
三、实施范围:广安主城区
四、收费时段:每天08:00-21:00,其余时段免费。
五、免费范围:根据广安发改〔2016〕85号要求,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
六、停放要求:在主城区临时占道停放车辆的,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和要求:
1.按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规范停放,保持车头朝向一致,不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
2.自觉服从停车收费管理服务人员的引导,按要求在停车泊位线内有序停放。车辆停放后,拉紧制动,关闭车窗,锁好车门,带走贵重物品,做好车辆停放的安全防盗工作。
3.自觉维护停车收费管理秩序,主动按标准交纳临时占道停车费。
4.积极支持停车收费管理服务工作,监督和检举停车收费管理服务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停车收费管理服务秩序和城市形象。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公告同时作废。举报监督电话:12345、12358,服务投诉电话:0826-8805132。
特此公告
广安交投蓥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