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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前枣路项目部驻地办公家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5作者:来源: 点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前枣路项目部驻地办公家具供应商。采购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为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办公需要,现需采购前枣路项目部驻地办公家具。
二、采购要求
(一)项目技术要求:
(二)项目其他要求
1.供货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且安装完毕。交货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将采购的货物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税费、安装费等一切费用。
2.售后服务: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供应商须免费维修或更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或部件。对人为损坏或其它不可抗拒的损坏部份,只按厂价收实际的材料费。向用户承诺后续维修服务。
三、最高限价:
人民币:16.5万元(大写:壹拾陆万伍仟元整)
四、中选规则
首次公告期限:
(一)2017年12月 5 日—2017年12月11 日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西南联交所将采购信息发布在交易所网站及报刊媒体,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及审核报名材料。
(三)采购公告时间:首期公告时间为公告之日起5工作日,公告期内若未满征集到意向供应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
(四)选择供应商方式: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供应商则以最高限价确定该供应商为最终供应商。
(五)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供应商,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六)西南联交所广安分所组织竞价
以16.5万元为基准,向下自由报价,减价幅度为50元/次,自由报价期为5分钟,限时报价期为90秒。价格最低者确定为供应商。
(七)发出中选通知书
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交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
(八)签订合同
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凭中选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五、报名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且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
(二)须向西南联交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7411010182600211211
六、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方式,意向供应商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剩余部在采购方与供应商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由西南联交所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给供应商;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意向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采购方可以以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方和本所损失的;
(2)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供应商提交《采购申请书》后,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意向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9)意向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10)意向供应商在确定为供应商后一个月内非因采购方原因未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11)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2)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3)所有意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本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三条所列情形时,本所有权直接在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七、支付方式
供应商将采购家具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并经采购方确认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下部分作为质保金在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则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质保时间为一年,从采购标的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八、报名及竞价
意向供应商在公告期限内到本所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交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5 日至2017年12月 1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二)竞价时间
2017年12月14 日上午10:30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66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66
2.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20号交易所大厦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28-86123311
九、其他
(一)保证金交纳时间于挂牌公告期内交纳,以公告到期日当日17:00前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供应商确定后,需要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照实际采购价格的1%支付交易服务费。
2017年 11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