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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广场负一层公开招租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6作者:来源: 点击:
受广安交投蓥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并经广安市财政局(国资局)批准,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现对“市民广场负一层公开招租”进行公开电子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广安公资产权【 2017 】- 026 号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竞价时间、起拍价及保证金:
编号 |
资产及所处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起租价 (万元/年)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租期 |
竞价时间 |
备注 |
1 |
位于广安市民广场负一层,地块四周分别靠西溪河、地下停车场中央通道、负一层中庭和待拍卖公务用车停车区,位置中心向上对应广场治安警亭 |
1500平方米 |
27 |
5 |
10年 |
2017年11月1日10:00-10:30 |
/ |
备注:
1.标的物禁止开展有噪声、环境等污染或不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商业经营行为。
2.竞租报价起拍价为27万元/年,第1-5年不递增,从第六年起,每年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竞租保证金5万元。免租期6个月(含装修期)。租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竞租人本次报价为第一年年租金报价,竞价须知详见第二章。
3.标的物地理位置位于市民广场负一层,地块四周分别靠西溪河、地下停车场中央通道、负一层中庭和待拍卖公务用车停车区,位置中心向上对应广场治安警亭。
标的物现况:大致由两个长方形地块组成。第一个长方形地块长 44米、宽15米,面积660平方米;第二个长方形地块长41米,宽26米,面积1066平方米,总面积1726平方米,扣除公共区域和功能区域外,可使用面积1500平方米。
4.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了报名的竞租人,视为已实地考察过现场并接受其现状,出租方不对竞价标的的瑕疵等承担任何责任。
5.标的物的水、电、气等相关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资产处置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网上电子竞租
四、意向竞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范围:
1.竞租人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租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签订合同时业主方须提供上述申请条件的材料进行审核,若资质材料不符合或虚假竞价,对该竞价人作无效处理,并对该竞价人作没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及法律规定的相应处罚。
五、确定方式及原则:本项目采取公开电子竞价方式,按规定且报价最高的竞价人为竞得人。网上交易竞价一经报出,不得修改,不得撤回。
六、如本项目设置优先权,则本项目所处置权益的原享有者在按规定程序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参加竞价的前提下享有优先权,即:竞价结束后,若该标的物的最高有效报价不是原享有者报价,而原享有者在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参加竞价的前提下愿意给出该最高有效报价,则竞得人为原享有者。
七、其他事项:
/ 。
八、展示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由竞租人自行前往查勘,地点广安市民广场。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 0826-8805130
九、报名、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
1.竞价人登陆“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投标登录”模块。竞价人在竞价前请仔细阅读“广安市国有产权竞价人员操作手册 1.0”,按照手册步骤进行相关业务(报名、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
2.注册后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时间截止日前缴纳竞价保证金。报名后,在“保证金支付”查看报名标的物响应虚拟子账号,竞价人将保证金转入至其中一个虚拟子账号即可,汇款用途须注明“国有产权竞价保证金”)
3.以下几种情况将视为缴纳保证金无效:(1)一笔竞价保证金分多次缴纳。(2)缴纳的保证金金额超过或少于规定金额。(3)缴纳的保证金到账时间晚于报名截止时间。(4)法人(自然人)保证金没有通过基本(本人)账户缴纳的。
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时间:2017年10月25日9:00-2017年10月31日16:00
十、联系方式及其它:
网上报名、竞价咨询:0826-2390196,
联系人:游先生
地 址:广安市河堰路170号513室。
工 作 时 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017年10月25日